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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受理部门:纳税服务科
联系电话:010-818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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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1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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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标准:
东城区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投诉工作办理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遵从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的公告》(2015年第49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投诉管理规程》(京地税纳〔2015〕168号)等文件的规定,现制定出我局的纳税服务投诉工作办理流程。
纳税服务投诉按照登记、受理、办理、回访、归档的流程处理。
1.登记、受理。纳税服务科接到纳税人投诉或转办事项,即时进行登记,记录接到纳税人投诉日期、纳税人投诉内容,并进行审查,对不属于本局管辖的投诉事项应反馈转交部门,对属于本局管辖的投诉事项,纳税服务科在受理投诉当日由科长审核后转交被投诉部门核实处理或直接办理。
2.调查、处理。被投诉部门应当对纳税人投诉的具体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应本着注重调解、化解争议的原则,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和解释,力争得到纳税人的理解。调查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投诉人、被投诉人的意见,查阅相关文件资料,调取有关证据,必要时可实地核查。被投诉部门将核实及处理情况在规定时限内报送至纳税服务科,回复内容要求客观、全面。
3.回访。对办理结束的事项,纳税服务科要对留下联系方式的实名投诉人回访,并记录回访结果。
4.归档。回访完成后,纳税服务科要按照一事一卷的原则将文书等材料序时归档备查。
纳税服务科
2016年4月13日
日期安排:工作时间随时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 |